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拙作《野山野岗》在1997年第3期的《当代小说》上,只占了不到四个页码的篇幅,八千字。那的确是一篇关于宝藏的小说。小说里的宝藏的确是一罐子金条,具体数量是多少,我虽然在作品中没有说明,但罐子这种容器我是见过的。如果盛的是水,至少会有十公斤,而金子的比重肯定要比水高许多,那么一罐子金条有多重,也就可想而知。特别是在现阶段,在每盎司黄金高达四五百元人民币的今天,不能不说是一笔不小的富贵。
我还在那篇小说中写到,那一罐子金条是一位叫刘黑子的家伙送给一个叫榆儿的女人的。我承认,刘黑子倒是确有其人。但他的原形不叫刘黑子,叫刘黑七。正如别的作家一样,在使用原形创作小说的时候,并不一定非得去用真名字。彭兴凯先生也是如此。
刘黑子,或者说刘黑七,是个土匪头子。你如果把“刘黑七”这三个字放在百度里去搜索,你会得到许多个关于他的辞条。而其他的土匪头子就很少有这么多。可以这么说,刘黑七是民国初年国内最大的土匪头子。他的队伍一度达到上万人,为害于鲁苏豫冀等七八个省。一度他还被招安过,连蒋中正先生都接见过他。刘黑七在落草为寇之前,只是费县上冶镇南郭泉村的一个农民,他的主要工作是给上冶镇上的一家地主放羊。天天赶着羊群在山里转。那个后来得到金条的榆儿,则是上冶镇上数得着的漂亮姑娘。
榆儿也是我虚构的,现实中根本没有这么个人。
虚构中的榆儿在我小说中出场时十八岁,我在作品中把她描写成了一位美女,还在她的屁股后面设计了一条黑油油的大辨子。我让那大辨子在她柔软的腰际甩来甩去,令所有的汉子都为她心荡神驰、想入非非。
放羊汉刘黑七就是那些汉子中的一位。
在小说中我写到,有一天刘黑七到河边放羊,正好看到在河边洗衣服的榆儿。榆儿的美丽在那条大辨子的衬托下,越发无以复加,终于让这位一身匪性的放羊汉把持不住。于是,他丢掉放羊鞭,突然跳将起来,几步冲向河边,猛地把她抱起,飞也似地奔入河边的树林子。就在树林子里的一片青草地上,他极端粗鲁地剥去了她身上的所有衣物,然后一举占有了她。
就是那一次占有,让榆儿怀上了刘黑七的孽种。
怀上孽种的榆儿痛苦万分,生不如死,当肚子一天天地鼓涨起来后,她终于无法再在村里过下去,便挺着个大肚子出走了。后来,她展转来到蒙山的北侧,在蒙阴县地面一个小山村里住下来,并且在那儿生下了那个孽种。从此,娘俩儿就过起隐姓埋名的日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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